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(最后一周) 时间:2018-03-07 来源: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1年10月27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(以下简称《职业病防治法》)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,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。为搞好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活动,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,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。 分享到: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