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季旅游期间食品安全提示
时间:2024-11-26 来源: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我省冬季旅游持续升温,东北特色美食得到各地游客的青睐。为使广大游客在旅游期间玩得开心、吃得安心,我中心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温馨提示:
一、采购食品要注意
1.采购食品要到持有有效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的信誉好、食品质量把关较严的正规市场和商超。
2、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,要注意查看品名、产地、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生产许可证号、保质期等,不要购买和食用“三无”(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、厂名、厂址)食品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,不购买感官性状异常或来源不明的食品。
2.购买现制现售食品时,应先查看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、从业人员健康证、产品品质信息和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等,不要购买食用无证门店制售的食品。
3、网购食品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、食品生产许可证、产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。
4、在购买像寿司、凉菜和卤菜这类即食产品后,有条件的情况下,应冷藏保存,要尽量缩短室温条件下储存时间,尽快食用。
二、外出用餐要注意
1.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、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。消费者应选择具有有效“食品经营许可证”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”的餐饮单位消费(依照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,动态等级分为优秀、良好、一般三个等级,就餐时最好应选择笑脸餐厅)。不在无证照摊贩就餐。
2.吃火锅、烧烤、海鲜等时要坚持生熟分离、防止交叉污染。各类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煮透,方可食用。避免暴饮暴食。
3.继承和发扬践行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养成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、反对铺张浪费,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安排餐食量,余餐打包、光盘光盒,自觉践行“光盘行动”。提倡使用公勺公筷,鼓励分餐。
三、网上订餐要注意
1.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。消费者在订餐时,除查看菜品、商家评价外,还要查看餐饮单位经营页面上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。
2.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,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。
3.订餐收到后,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、是否有被开封的痕迹,食材是否新鲜,有无异味、变质,发现感官性状异常的餐食,不要食用。
四、其他注意
1.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,一旦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发热等不适反应时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尽快就近就医,并保留可疑食物。
2.消费者在合理消费的同时,应提高维权意识。在购物和用餐完毕后,注意索取正规购物发票、收据、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,并妥善保存,确保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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